一、母亲安全
(一)主要问题
l 在1990-2000年期间,孕产妇死亡率没有达到“二个纲要”的国家目标,2000年与1990年相比仅下降43%。与发达国家(美国、日本)相比,我国降低孕产妇死亡还有相当的工作要作。
l 孕产妇死亡状况的不平衡:贫困、边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计划外妊娠孕产妇死亡率高。
l 孕产妇死亡:保护人权问题。
l 孕产妇死亡约90%为可避免的。
l 影响孕产妇死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健康教育等。
l 仅培训接生员、高危孕产妇产前检查、提供产包是不足的;需有技能的助产人员。
l 某项调查:死亡孕产妇中有74%没有接受过任何医疗保健服务。
l 三个延误理论:* 产妇以及家庭决定就医的延误;
* 就医途中的延误;
* 在医疗机构中接受正确治疗的延误。
(二)原因分析
1. 孕产妇死亡率受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水平的制约;
2. 产科出血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因;
3. 住院分娩率低;
4. 流动人口及计划外生育对孕产妇死亡的影响不可忽视;
5. 服务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薄弱,提供基本的孕产期保健和产科服务能力低;
6.孕产妇转诊系统不畅;基层缺乏产科急救能力;
7.健康教育不足或不适宜,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及利用服务能力不够。
(三)母亲安全措施
l 配合西部大开发,向西部地区提供政策和经济倾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妇幼卫生项目。
l 强化政府责任,将实施“二个纲要“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实施。
l 开展孕产期系统保健;完善孕产妇危险因素管理,扩大危险因素范围,包括社会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l 全力推进住院分娩;加强基层产科建设,降低和限定住院分娩费用。
l 对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负责转送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有关人员实行激励政策。
l 提高医疗保健技术服务能力:技术培训、规范服务、职能分工、改善服务、综合管理、监督指导等。
l 加强产科急救能力:组织、人力、设备、交通等;保证急救绿色通道通畅。
l 健康教育:对孕产妇和家庭进行每一次分娩对孕产妇和胎婴儿均有潜在危险的教育;改变不良风俗习惯。
l 开展贫困医疗救助,为特别贫困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减免和帮助。
l 社会动员、社区参与,争取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营造全社会支持母亲安全行动的社会氛围。
二、产科服务模式
妊娠和分娩对于孕产妇来说是一个正常的生理过程,产科服务重点应促进和保护安全的妊娠过程和自然分娩。由于每次妊娠和分娩过程中都存在对母儿的潜在危险因素,因此,产科服务应提供良好的产前保健,密切观察孕产期危险因素,预防产科疾病的发生,帮助和支持自然的分娩过程,确保母婴安全。但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妊娠、分娩得不到基本保护,没能提供正规的产前保健,在不安全的场所分娩,分娩时没有受到良好培训的助产人员助产,使母婴健康受到威胁;另一方面,在很多发达地区,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住院分娩的普及,过多地将孕产妇当病人对待,过多地进行医疗化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医疗费用,还会对母婴健康产生近期和远期的影响。因此,在产前保健、分娩过程中及产后阶段,应改变产科服务模式。为此,有关国际组织提出“爱母行动”,以提供良好的母婴保健服务,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干预。
(一)产科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性
1.分娩是一个正常、自然、健康的过程,孕产妇和婴儿有完成分娩的能力;
2.经过愉快而健康的分娩过程是每一位孕产妇的权力。孕产妇有权选择她认为满意和安全的分娩场所,有权得到孕产期进程和处理的有关信息;
3.应提供产前、分娩、产后系统保健,以保障母婴安全;
4.产科保健服务的模式应支持和保护分娩的正常性;
5.在分娩过程中过多的医疗化干预,如药物应用、胎心电子监护、剖宫产等;
6.转变服务观念,以服务对象为主体,提供适合健康标准的全面的保健服务。
(二)产科服务模式原则和要点
1.明确孕产妇和胎婴儿为服务的主体,改变服务观念,根据孕产妇的需要提供良好的保健服务。
2.为孕产妇提供产前、分娩和产后全程系统保健服务,提供友善、优质的保健和咨询服务。应是方便、适宜、可接受和可负担的保健服务。
3.分娩是一个正常、自然的过程,应为产妇提供温馨、舒适、安全的待产和分娩环境。
4.在分娩过程中,应有陪伴者陪伴产妇,产妇可不受限制地选择丈夫、家人、朋友、助产士或导乐陪伴其分娩。陪伴者应向产妇提供持续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帮助。
5.提供产科服务信息,详细讲解有关医疗处理和干预措施的原因和结果,影响因素,可能的潜在危险,使孕产妇及家人知情选择。
6.尊重孕产妇的文化习俗、信仰、价值观、种族及宗教,提供适当服务和休养环境。
7.鼓励孕产妇在产程中自由活动,并可选择待产和分娩姿势。
8.不要常规应用没有科学依据的操作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备皮、剃阴毛;
(2)灌肠;
(3)常规输液;
(4)禁食、限制营养;
(5)早期人工破膜;
(6)常规胎心电子监护;
(7)对以下干预措施应限制使用:
* 限制应用催产素引产,催产引产率应≤10%;
* 不常规使用会阴侧切,会阴侧切率应限制在≤20%,目标为≤5%;
* 限制剖宫产,总剖宫产率在社区医院应≤10%,在转诊医院应≤15%;
* 剖宫产后再次阴道分娩率应≥60%,目标为≥75%。
9.在产程中推广使用非药物性镇痛。
10.尽早接触、充分爱护婴儿;每天24小时与婴儿住在一起;关心、爱护婴儿,每天对婴儿进行抚触、交流;母乳喂养自己的婴儿。
11.执行“爱婴医院行动十项措施”,成功地推进母乳喂养。
12.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规范,加强社区参与,为孕产妇提供优质服务
(三)产科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和技能
1.改善医疗保健服务观念,明确服务提供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孕产妇和胎婴儿为服务的主体。
2.对产科服务模式的转变有正确的认识,按照新的产科模式提供服务。
3.根据孕产妇需求提供服务。
4.有义务将妊娠、分娩有关信息告知产妇及家人。
5.具备良好的产前、分娩、产后保健服务技能,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
6.提供支持性的产时服务,促进自然分娩。
7.具备产科急救知识和技能,减少母婴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发生,确保母婴健康。
8.具有健康教育能力,有良好的人际交流技能。
9.尊重、善待孕产妇、婴幼儿及家属,提供温馨服务。
三、妊娠与性传播疾病
(见有关部分)
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经几十年来妇幼保健工作的努力,我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为配合《母婴保健法》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全民使用合理碘盐和为特需人群补碘等措施,积极开展出生缺陷检测和预防的试点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积极研究和应用研究,使我国婴儿死亡率已由建国初的200‰下降到2000年的32.2‰以下。
但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我国仍是出生缺陷和残疾的高发国家。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自然环境缺碘,在严重缺碘地区,碘营养不良儿童智商明显低于正常值。同时,近些年来,由于职业危害因素造成对女工身体的损害,导致出生缺陷儿多发的情况在一些地区已有上升的趋势。此外,在贫困落后地区,近亲婚育导致的先天愚型和残疾发生率未得到有效控制。这些情况,不仅使出生缺陷和残疾日益成为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问题,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我国在出生缺陷方面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且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人们正常生活的社会问题。
因此,卫生部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出控制出生缺陷的行动计划,切实采取措施,掌握21世纪初中国出生缺陷基本状况,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此行动的目标为到2005年,全国40%以上的城市、20%以上的农村地区落实“行动计划”措施,一级预防措施的人群覆盖率达20%以上。到2010年,全国60%以上的城市、40以上的农村地区开展“行动计划”措施,一级预防措施的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贯彻落实《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各省指定落实二级和三级预防措施的具体目标。在落实一、二、三级预防措施的基础上,神经管畸形的发生率降低30%以上,重大体表畸形出生降低70%以上,使我国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工作达到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五、孕产期心理保健
孕产期是妇女的一段特殊生理时期,孕产妇的心理问题对孕产妇健康影响很大,应重视孕产期各个阶段的心理保健。紧张、焦虑和忧郁是妇女在孕产期最常见的心理症状。妊娠初期常因为担心胎儿发育是否正常而出现紧张焦虑情绪;有些人在孕早期出现比较严重的妊娠反应,因而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可能会出现忧郁情绪;也有人可能因为此次妊娠是避孕失败而造成,因此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会产生既想做人工流产,又担心影响以后的怀孕,而表现出焦虑的情绪。随着妊娠在孕中期的平稳进展,紧张、焦虑和抑郁情绪多有所改善或消失。但在妊娠晚期,由于对即将到来的分娩的期待和顾虑,如担心分娩痛苦,新生儿是否正常及是否有畸形等,使得焦虑和抑郁再度出现,同时由于孕晚期常常容易出现一些合并症或并发症,更增加孕妇的紧张和焦虑。分娩期孕产妇既恐惧分娩过程的痛苦,又担心医院的陌生环境和医务人员的态度,因而产生恐惧和紧张的情绪。分娩过程中,由于宫缩的疼痛以及担心分娩过程对母儿带来的危险性,而加重了恐惧和紧张,常常导致产程的延长或发生难产。产后抑郁是最常见的孕产期精神障碍,主要表现有委屈、易流泪、情绪不稳、急燥,重者可出现头痛、失眠、无兴趣、无信心,甚至可有自责自罪感。丈夫和家人的关心和支持以及产后休养环境与发病有很大关系。
孕产期心理保健:(1)加强孕期心理保健,在孕期检查的同时,主动讲解孕期生理和保健知识,对于孕妇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指导和咨询,以解除孕妇顾虑。(2)开展孕妇学校和健康教育,在孕期对孕妇及家属开展孕期保健、分娩过程和产后保健的健康教育,了解孕产妇心理特点,并解除对分娩的恐惧心理。(3)分娩时,可安排家人或有经验的人员陪产。医护人员应了解孕产妇心理,更加关心、鼓励和帮助孕产妇,使孕产妇减少恐惧和减轻疼痛,促进自然分娩。(4)产后应给予产妇更多的关心和照顾,注意产妇休息和睡眠,注意产妇情绪变化,减轻精神压力,避免过度劳累,预防产后抑郁的发生。产妇丈夫和家人的关心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