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过度活动症是指尿急、尿频和急迫性尿失禁等临床症状构成的征候群。过去有关名词较混乱,如女性尿道综合征、逼尿肌反射亢进、逼尿肌不稳定、不稳定膀胱等。为规范名词定义和诊疗技术,今受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分会指派,由尿控学组组织,在2002、2005年版膀胱过度活动症诊治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一、定义
膀胱过度活动症(Overactive Bladder, OAB)是一种以尿急症状为特征的征候群,常伴有尿频和夜尿症状,可伴或不伴有急迫性尿失禁;尿动力学上可表现为逼尿肌过度活动(Detrusor instability, or detrusor overactivity),也可为其它形式的尿道-膀胱功能障碍。OAB无明确的病因,不包括由急性尿路感染或其它形式的膀胱尿道局部病变所致的症状。
尿急是指一种突发、强烈的排尿欲望,且很难被主观抑制而延迟排尿;急迫性尿失禁是指与尿急相伴随、或尿急后立即出现的尿失禁现象;尿频为一种主诉,指患者自觉每天排尿次数过于频繁。通常认为:成人排尿次数达到达到昼夜≥8次,夜间≥2次,平均每次尿量<200ml时考虑为尿频。
夜尿指患者≥2次/夜以上的、因尿意而觉醒排尿的主诉。
OAB与下尿路征候群(Lower Urinary Tract Symptoms, LUTS)的鉴别点在于:OAB仅包含有储尿期症状,而LUTS既包括储尿期症状,也包括排尿期症状,如排尿困难等。
二、病因及发病机制
OAB的病因尚不十分明确,目前认为有以下4种: ①逼尿肌不稳定:由非神经源性因素所致,储尿期逼尿肌异常收缩引起相应的临床症状;②膀胱感觉过敏:在较小的膀胱容量时即出现排尿欲;③尿道及盆底肌功能异常;④其他原因:如精神行为异常,激素代谢失调等。
三、诊断:诊断步骤详见附录一。
(一)筛选性检查
指一般患者都应该完成的检查项目。
1. 病史:①典型症状:包括排尿日记评估,详见附录二;②相关症状:排尿困难、尿失禁、性功能、排便状况等;③相关病史:泌尿及男性生殖系统疾病及治疗史;月经、生育、妇科疾病及治疗史;神经系统疾病及治疗史。
2.体检: ①一般体格检查;②特殊体格检查:泌尿及男性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女性生殖系统。
3.实验室检查:尿常规。
4.泌尿外科特殊检查:尿流率、泌尿系统超声检查(包括剩余尿测定)。
(二)选择性检查
指特殊患者,如怀疑患者有某种病变存在,应该选择性完成的检查项目。
1.病原学检查:疑有泌尿或生殖系统炎症者应进行尿液、前列腺液、尿道及阴道分泌物的病原学检查。
2.细胞学检查:疑有尿路上皮肿瘤者进行尿液细胞学检查。
3.尿路平片、静脉尿路造影、泌尿系内腔镜、CT或MRI检查:怀疑泌尿系其他疾病者。
4.侵入性尿动力学检查:①目的:确定有无下尿路梗阻,评估逼尿肌功能;②指征:侵入性尿动力学检查并非常规检查项目,但在以下情况时应进行侵入性尿动力学检查:尿流率减低或剩余尿增多;首选治疗失败或出现尿潴留;在任何侵袭性治疗前;对筛选检查中发现的下尿路功能障碍需进一步评估;③选择项目:膀胱压力测定;压力-流率测定等。
5.其他检查 尿培养、血生化、血清PSA(男性40岁以上)等。
四、OAB诊治原则
(一)首选治疗:
1.行为训练
(1)膀胱训练
1)方法一:延迟排尿,逐渐使每次排尿量大于300ml。
①治疗原理:重新学习和掌握控制排尿的技能;打断精神因素的恶性循环;降低膀胱的敏感性。
②禁忌证:低顺应性膀胱,充盈期末逼尿肌压大于40cmH2O;
③要求:切实按计划实施治疗
④配合措施:充分的思想工作;排尿日记;其他。
2)方法二:定时排尿
①目的:减少尿失禁次数,提高生活质量。②适应证:尿失禁严重,且难以控制者。③禁忌证:伴有严重尿频。
(2)生物反馈治疗
(3)盆底肌训练
(4)其他行为治疗:催眠疗法。
2.药物治疗
(1)一线药物:托特罗定(Tolterodine)、曲司氯胺(Trospium)、索利那新(Solifenacin)。
1)作用机制:①通过拮抗M受体,抑制逼尿肌收缩,改善膀胱感觉功能及抑制逼尿肌不稳定收缩可能;②对膀胱的高选择性作用,这一特性是上述药物能作为一线治疗药物的主要依据,从而使此类药物在保证了疗效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副作用。
2)问题:①疗效有待提高,其主要原因是OAB病因不明,阻滞M受体并不一定改善症状;②器官选择性作用还有待研究,还应进行剂型的给药途径改进,以减少副作用。
(2)其他可选药物:
1)其他M受体拮抗剂:奥昔布宁(Oxybutynin)、丙哌唯林(Propiverine)、普鲁苯辛等。
2)镇静、抗焦虑药:丙咪嗪、多滤平、安定等。
3)钙通道阻断剂:异搏停、心痛定。
4)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消炎痛。
(3)其它药物:黄酮哌酯疗效不确切,中草药制剂尚缺乏可信的试验报告。
3.改变首选治疗的指征
1)无效;2)患者不能坚持治疗或要求更换治疗方法;3)出现或可能出现不可耐受的副作用;4)治疗过程中尿流率明显下降或剩余尿量明显增多。
(二)可选治疗
1.A型肉毒毒素膀胱逼尿肌多点注射:对严重的逼尿肌不稳定具有疗效。
2.膀胱灌注RTX、透明质酸酶、辣椒辣素 以上物质可参与膀胱感觉传入,灌注后降低膀胱感觉传入,对严重的膀胱感觉过敏者可试用。
3.神经调节 骶神经电调节治疗,对部分顽固的尿频尿急及急迫性尿失禁患者有效。
4.外科手术:
1)手术指征:应严格掌握,仅适用于严重低顺应性膀胱,膀胱容量过小,且危害上尿路功能,经其他治疗无效者。
2)手术方法:逼尿肌横断术,自体膀胱扩大术,肠道膀胱扩大术,尿流改道术。
5.针灸治疗 有资料显示,足三里、三阴交、气海、关元穴针刺有助缓解症状。
合并用药的指导原则:由于OAB病因不明,部分病人治疗效果不佳,在选择治疗方法时建议:①膀胱训练虽可单独施行,但与药物治疗合用更易为患者所接受;②在药物治疗中,在一线药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的情况配合使用其它药物:对有明显神经衰弱、睡眠差及夜间尿频较重者增加镇静抗焦虑药物;对绝经后患者可试加用女性激素;对合并有轻度膀胱出口梗阻者,可与α受体阻滞剂合用;对症状较重,尤其合并有显著逼尿肌不稳定者可配合使用1-2种不同治疗机理的逼尿肌收缩抑制剂;用药剂量可从较小的剂量开始,逐渐加量直到出现疗效或副作用;用药时间不宜过短,一般应持续用药2周后评估疗效(出现副作用者除外),直至症状完全控制后逐渐减量;③A型肉毒毒素、RTX等可选治疗仅在症状重、其它治疗效果不佳时考虑使用。
五、其他疾病中有关OAB症状的诊治原则
OAB是一个独立的征候群。但临床上的许多疾病也可出现OAB症状,如各种原因引起的膀胱出口梗阻、神经源性排尿功能障碍和各种原因所致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等。在这些疾病中,OAB症状可以是继发性的,也可能是与原发病伴存的症状,如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患者的OAB症状。由于这些疾病中的OAB症状常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为此,本诊治指南将介绍几种临床常见疾病的OAB症状的诊治原则,以期能为临床在治疗原发病的同时处理OAB症状提供帮助。
(一)膀胱出口梗阻(Bladder Outflow Obstruction, BOO)患者的OAB诊治原则
常见病因:良性前列腺增生,女性膀胱颈梗阻等。
1.筛选检查 症状、Qmax、残余尿等,最大尿流率<15ml/s,剩余尿>50ml时考虑BOO。
2.选择性检查 充盈性膀胱压力测定及压力-流率测定,确定有无BOO、BOO的程度,以及逼尿肌功能。
3.治疗原则
(1)针对膀胱出口梗阻的治疗。
(2)根据逼尿肌收缩功能状况制定相应的OAB症状治疗方法:逼尿肌收缩功能正常或增强者可适当辅助使用抗OAB的治疗;逼尿肌收缩功能受损者慎用抗OAB治疗。
(3)梗阻解除后OAB仍未缓解者应行进一步检查,治疗可按OAB处理。
(二)神经源性排尿功能障碍患者的OAB诊治原则:
常见病因:脑卒中、脊髓损伤和帕金森病等。
诊治原则:
①积极治疗原发病;②能自主排尿并希望维持自主排尿者,根据有无下尿路梗阻,对OAB进行相应处理。无下尿路梗阻者参照以上OAB治疗原则;有梗阻者按BOO诊治原则;③对不能自主排尿者,按OAB治疗,以缓解症状。
(三) 压力性尿失禁(Stress Urinary Incontinence, SUI)患者的OAB诊治原则:
1.筛选检查发现以下情况者应怀疑可能同时存在压力性尿失禁①病史和压力诱发试验提示既有急迫性尿失禁,又有压力性尿失禁表现。②生育前后和绝经前后控尿功能出现明显变化。③女性盆腔脏器脱垂。
2.选择性检查:①体检:膀胱颈抬举试验和棉签试验;②尿动力学检查:膀胱测压,腹压漏尿点压或尿道压力描记。③排尿期膀胱尿道造影:膀胱颈和近端尿道关闭情况、下移或活动情况。检查目的在于确定是否合并压力性尿失禁,以及确定压力性和急迫性尿失禁的程度。
3.治疗原则:①以OAB为主要症状者首选抗OAB治疗;②OAB解除后,压力性尿失禁仍严重者,采用针对压力性尿失禁的相关治疗。
(四)逼尿肌收缩力受损患者的OAB诊治原则
1.筛选检查发现以下情况应高度怀疑OAB伴逼尿肌收缩力受损:①排尿困难症状。②存在明显影响逼尿肌功能的疾病,如糖尿病和脑卒中等。③有逼尿肌功能可能受损的指征,如肛门括约肌松弛和会阴部感觉明显减退等。④最大尿流率<15ml/s。⑤排尿困难严重,尿流率明显减低或有大量剩余尿,但前列腺不大者。
2.选择性检查诊断标准 ①压力-流率测定提示低压-低流。②无膀胱出口梗阻。
3.一线治疗 ①排尿训练,定时排尿。②在检测剩余尿基础上适当使用抗OAB药物。③辅助压腹排尿。④必要时采用间歇导尿或其他治疗。⑤可加用受体阻断剂,降低膀胱出口阻力。
4.二线治疗:①骶神经电调节治疗。②暂时性或永久性尿流改道。
(五) 其它
除前述几种疾病外,还有许多泌尿和男性生殖系统疾病都可引起或伴随OAB征候群。如急、慢性泌尿系特异性和非特异性感染、急慢性前列腺炎、泌尿系肿瘤、膀胱结石、膀胱及前列腺手术后膀胱痉挛等。虽然这些膀胱局部病变不称为OAB,但在控制和解除膀胱局部病变后,仍可使用本原则指导治疗,以缓解OAB症状。
诊治原则:
1.积极治疗原发病。
2.在积极治疗原发病同时使用抗OAB药物,以缓解症状。
OAB治疗策略见附录三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转自中国妇产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