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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搞定妊娠期酮症酸中毒

  • source:丁香园
  • time:2015-7-8 1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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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中晚期时,孕妇体内拮抗胰岛素样物质增加,如肿瘤坏死因子、瘦素、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酮、皮质醇等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随孕周增加而下降,胰岛素需求量也相应增加。对于胰岛素分泌受限的孕妇不能代偿则会使原有的糖尿病加重或出现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体内糖代谢紊乱加重,脂肪分解加速,经过肝脏氧化形成酮体,在血中积聚而发生代谢性酸中毒即酮症酸中毒。妊娠合并糖尿病并发酮症酸中毒(diabetic ketoacidosis,DKA)是一种严重的产科合并症,一旦出现则可能危及孕妇及胎儿生命安全。

临床表现

1. 可出现四肢无力、疲乏、极度口渴、多饮多尿等症状,及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腹痛、头痛;

2. 随着病情的发展,当 pH<7.2 时可出现深大呼吸、呼气有苹果味;

3. 由于中枢神经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倦怠、嗜睡、全身痛、意识模糊、昏迷等症状。

实验室检查

1. 血糖>13.9 mmol/L(250 mg/dl)、电解质紊乱;

2. 尿酮体阳性、血酮体>5 mmol/L;

3. 血 pH<7.35、二氧化碳结合力<13.8 mmol/L。

      妊娠合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一旦诊断明确应立即治疗。包括去除 DKA 的诱因,针对性给予胰岛素降低血糖,补液纠正低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同时进行胎儿监护,了解胎儿宫内状况。这里为大家总结了一句口诀,方便记忆:补液补钾胰岛素,轻松搞定酸中毒。

胰岛素

1. 血糖过高者 (>16.6 mmol/L),先予胰岛素 0.2-0.4u/kg 一次性静脉注射。

2. 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0.9% 氯化钠注射液 + 胰岛素,按胰岛素 0.1 U/(kg•h) 或 4-6 U/h 的速 度输入。

3. 监测血糖:从使用胰岛素开始每小时监测 1 次血糖,根据血糖下降情况进行调整,要求平均每小时血糖下降 3.9-5.6 mmol/L 或超过静脉滴注前血糖水平的 30%。达不到此标准者,可能存在胰岛素抵抗,应将胰岛素用量加倍。需要注意的是监测血糖不仅是监控血糖是否达标,还要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出现。

4. 当血糖降至 13.9 mmol/L 时,将 0.9% 氯化钠注射液改为 5% 葡萄糖液或葡萄糖盐水,每 2.4 克葡萄糖加入 1U 胰岛素,直至血糖降至 11.1 mmol/L 以下、尿酮体阴性、并可平稳过渡到餐前皮下注射治疗时停止补液。

纠正水电质平衡紊乱

1. 补液:

抢救 DKA 首要的、关键的措施,应是给予足够液体,可以恢复血容量,增加组织灌注,促进胰岛素向外周组织转运。通过增加肾脏血流灌注,使尿糖排出增加, 达到降低血糖作用。

       可按照体重 10% 的液体量补充,可选择等张液体如 0.9% 氯化钠溶液和林格液,每天 4000-6000 ml,要注意遵循先快后慢的原则。推荐开始时每小时 500 ml/h×4 h 的 0.9% 氯化钠溶液,如补液量充足,则尿量可达每小时 30-60 ml。然后减慢补液速度,一般保持在 250 ml/h,当血糖下降达 11.1 mmol/L 以下时再减慢输液速度。补液期间可进食者, 应鼓励饮水, 适当减少输液量。

       但需要注意的是补液速度过快,可能会导致肺水肿及左心功能衰竭。所以后期应注意控制补液速度。

2. 补钾

       由于酸中毒可使钾离子向细胞外转移,DKA 的孕妇血钾通常正常或偏高。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过补液和胰岛素治疗后, 血钾水平常急剧下降,所以即使初期化验结果显示血钾在 4.0 mmol/L 的患者,常在纠酮治疗后 1-4 小时出现低钾情况左右。介时需要积极补钾。开始时血钾在 4.5-5.5 mmol/L 的患者,可暂不予补钾,但需严密监测血钾情况,一旦低于 4.0 mmol/L 即需补钾治疗。

3. 补碱

      DKA 的患者补碱并非必要,因为在通过胰岛素及充分补液治疗后,患者的酸中毒情况自然会得到纠正。但对于血 pH<7.1、二氧化碳结合力<10 mmol/L、HCO3-<10 mmol/L 的患者,仍需补碱治疗。一般用 5%NaHCO3- 100 ml+ 注射用水 400 ml,以 200 ml/h 的速度静脉滴注,至 pH ≥ 7.2 或二氧化碳结合力>15 mmol/L 时停止补碱。

胎儿监护与胎儿窘迫的治疗

       治疗期间应持续胎心监护直至代谢紊乱纠正。可通过吸氧、左侧卧位、纠正孕妇代谢紊乱能够改善胎儿宫内缺氧状况。由于 DKA 所致胎儿窘迫随酸中毒纠正常可恢复,所以,出现胎儿窘迫并不需要立即终止妊娠。当酸中毒不能被及时纠正或灭酮纠酸后胎儿窘迫持续存在时应尽早结束妊娠,以防导致胎死宫内。

     为防止因提前终止妊娠胎儿肺不成熟,发生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DS),可在终止妊娠前行羊膜腔穿刺了解胎儿肺成熟的情况并注射地塞米松 10 mg 促进胎儿肺成熟,但不主张全身应用地塞米松,以防止 DKA 患者病情加重。DKA 纠正后,胎儿已成熟或孕周>36 周者,宜尽早结束分娩,宫颈成熟不佳者,可考虑剖宫产结束分娩。